我深深蜷缩在电影院的座席上,双手在鼻前交叉,反复向自己提出与以往同样的问题:今后如何是好呢?
问题诚然相同,但眼下需要的是就我应做之事进行冷静思考,缜密归纳。
要排除连接上的混乱。
的确有什么东西陷入混乱,这无可怀疑。喜喜、我和五反田交织在一起。我不明白何以出现这种状态,但交织总是事实。必须理清头绪。通过恢复现实性来恢复自己。或许这并非连接上的混乱,而是另外一种新的连接也未可知。但无论如何,作为我只能抓着这条线不放,小心翼翼地使之不至于中断。这是线索。总之要动,不能原地止步,要不断跳舞,并跳得使大家心悦诚服。
要跳要舞,羊男说。
要跳要舞,思考发出回声。
不管怎样,我得返回东京。在这里再呆下去也干事无补。探访海豚宾馆的目的尽已达到,必须回东京重整旗鼓,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。我拉上衣链,戴上手套,扣好帽子,把围巾缠上鼻端,走出电影院。雪越下越猛,前面迷蒙一片。整个街市如同冻僵的尸体一样没有半点活气。
回到宾馆,我当即给全日本航空公司售票处打电话,预订下午飞往羽田的首次航班。“雪很大,有可能临起飞之前取消航班,您不介意吗?”负责订票的女性说道。我答说不要紧,一旦决定回去,恨不得马上飞到东京。接着,我收拾好东西,去下边结账。然后走到服务台前,将眼镜女孩儿叫到租借处那里。
“有点急事,得马上回东京。”我说。
“多谢您光顾,下次请再来。”女孩儿脸上漾起精美的营业性笑容说道。我以为突然提出回去对她可能多少是个刺激。她很脆弱。
“唔,”我说,“还会来的,不久的将来。那时两人慢慢吃顿饭,尽情畅谈一番。我有很多话要好好跟你谈谈,但眼下必须回东京归纳整理,包括阶段性思考,积极进取的态度,以及综合性展望。这些都需要我去做。等一结束,我就回到这里。不知要花上几个月,但我肯定回来。为什么呢,因为这里对我……怎么说呢,就好像是特殊场所。所以早早晚晚我一定返回。”
“哦——”她这一声,相对而言,更带有否定的意味。
“哦——”我这一声,总的来说更趋向于肯定,“我这些话,在你听来怕是傻里傻气的-?”
“那倒不是。”她神情淡然地说,“只不过对好几个月以后的事我考虑不好罢了。”
“我想并不是很遥远的事。还会相见的。因为你我之间有某种相通之处。”我力图说服她,但她似乎未被说服。“你不这样感觉?”我问。
她只是拿圆珠笔头在桌面“咚咚”敲着,没有回答我的话。“那么说,下班飞机就回去了,一下子?”
“打算这样,只要肯起飞的话。不过赶上这种天气,情况很难预料。”
“要是乘下班飞机回去,有一事相求,你肯答应?”
“没问题。”
“有个13岁小女孩必须单独回东京。她母亲有事不知先跑到哪里去了,剩这孩子一个人在宾馆里。麻烦你一下,把这孩子一道带回东京去好吗?一来她行李不少,二来她一个人坐飞机也叫人放心不下。”
“这倒也怪了,”我说,“她母亲怎么会把孩子一个人扔下不管,自己跑到别处去呢?这不简直是乱弹琴?”
她耸了耸肩:“其实这人也是够乱弹琴的。是个有名的女摄影家,很有些与众不同。兴之所至,雷厉风行,根本不管什么孩子。喏,艺术家嘛,心血来潮时满脑子尽是艺术。事后想起才打个电话过来,说是孩子放在这里了,叫找个合适的班机,让她飞回东京。”
“那么她自己回来领走不就行了?”
“我怎么晓得。反正她说无论如何得在加德满都住一个星期。人家是名人,加上又是我们拉都拉不来的主顾,不能出言不逊的。她说得倒蛮轻松,说只要把孩子送到飞机场,往下一个人就可以回去了。问题是总不好那样做吧?一个女孩子,一旦有个三长两短就不得了。责任问题嘛。”
“无奇不有!”说罢,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,便道,“噢,那女孩怕是披肩发,穿着流行歌手式运动衫,经常听单放机,是吧?”
“是啊!怎么,你这不是挺清楚的吗?”
“罢了罢了!”
她给全日航空售票处打电话,订了一张和我同一班次的票。然后给小女孩房间打电话,说找到了一同回去的人,请其收拾好东西下来。并说这人自己很了解,足可放心。接着叫来男侍,叫他去小女孩房间取行李。又马上叫来宾馆的面包车。这一切做得干净利落,滴水不漏,甚是身手不凡。
“还真有两下子。”我说。
“不是说过我喜欢这工作么,我适合干这个。”
“可别人一逗就板起面孔。”我说。
她用圆珠笔咚咚敲了几下台面:“那是两码事,我不大喜欢别人逗笑话寻开心,一直不喜欢,那样弄得我非常紧张。”
“喂,我可一点也没有叫你紧张的意思哟,”我说,“恰恰相反,我是想轻松一下才说笑话的。也许那笑话又粗俗又无味,但作为我是想努力说得俏皮些。当然,有时候事与愿违,引不起人家兴致,可恶意却是没有,更谈不上嘲弄你。我开玩笑,只是出于我个人需要。”
她略微噘起嘴唇,注视我的脸,那眼神活像站在山丘上观看洪水退后的景象。稍顷,发出一声既像叹息又像哼鼻那样复杂的声音:“对了,能给我一张名片吗?既然把小女孩托付给你,那么从我的角度……”
“从我的角度。”——我含含糊糊地嘟囔一句,从钱夹里抽出名片递给她。名片这玩艺儿我也是具备的,曾经有12个人劝我还是怀揣几张名片为好。她像看抹布似的细细看那名片。
“那么你的名字呢?”我问。
“下次见面时再告诉。”她说,并用中指碰了下眼镜框,“要是能见面的话。”
“当然能见。”我说。
她浮起新月一般淡然恬静的微笑。
10分钟后,女孩儿和男侍一起下到大厅。男侍拿着一个萨姆纳特牌旅行箱,大得足可以站进一只德国狗。看来的确不可能把拿这么大的东西的一个13岁女孩儿丢在机场不管。今天她穿的是写有“TALKINGHEADS”①字样的运动衫和细纹蓝布牛仔裤,脚上穿一双长靴,外面披了一件上等毛皮大衣。同前次见到时一样,仍使人感到一种近乎透明的无可言喻的美,一种似乎明天使可能消失的极其微妙的美。这种美在对方身上唤起的是某种不安的情感,大约是美得过于微妙的缘故。“TALKINGHEADS”——蛮不错的乐队名称,很像凯勒瓦克小说中的一节标题。
①意为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。
“搭话的脑袋在我旁边喝着啤酒。我很想小便,于是告诉搭话的脑袋说我去趟厕所。”
令人怀念的凯勒瓦克。现在怎么样了呢?
小女孩儿看了看我。这回却毫无笑意,而是蹙起眉头地看着,又转眼看看眼镜女孩儿。
“不要紧,他不是坏人。”眼镜女孩儿说。
“看样子也不像坏人。”我补充一句。
小女孩又看了我一眼,勉为其难似的点了点头,意思好像是说只能听天由命了。这使我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件十分愧对于她的坏事,像是成了斯克尔基老大爷。
斯克尔基老大爷。
“放心好了,不要紧的。”眼镜女孩儿说,“这位叔叔很会开玩笑,说话可风趣着呢。对女孩子又热心,再说又是姐姐的朋友,所以不会有问题,对不对?”
“叔叔,”我不禁哑然失笑,“还够不上叔叔,我才34岁,叫叔叔太欺负人了!”
但两人压根儿没把我的话当一回事。她拉起小女孩儿的手,往停在大门口的面包车那里快步走去。男待已经把旅行箱放进车中。我提起自己的旅行包随后赶上。“叔叔”——不像话!
这辆往机场去的面包车,只有我和小女孩儿两个人坐。天气糟糕得很,途中四下看去,除了雪就是冰,简直同南极无异。
“我说,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问小女孩儿。
她盯视一会我的脸,轻轻摇头,一副无奈的样子。继而环视四周,像在寻找什么。东南西北,所见皆雪。“雪。”她出声道。
“雪?”
“我的名字,”她说,“就这个,雪。”
随后她从衣袋里掏出微型单放机,沉浸在个人音乐的世界里。一直到机场她都没朝我这边斜视一眼。
不像话,我想。后来才得知,雪确实是她的真名,但当时无论如何我都觉得是她信口胡说,因而颇有些不悦。她时而从衣袋里掏出口香糖一个人咀嚼不已,让都没让我一下,其实我并非馋什么口香糖,只是觉得出于礼节也该让一声才是。如此一来二去,我觉得自己恐怕真的成了形容枯槁、寒伧不堪的老不死,无奈,只好兀自深深缩进座席,闭起双眼回想往事,回想起像她那般年纪的岁月。说起来,当时自己也搜集流行音乐唱片——45转速的唱片来着。有查尔斯的《旅行去,杰克》,有奈尔逊的《浪迹萍踪》,有勃伦达的《难道我孤独》等等,足有100张之多。每天都翻来覆去地听,听得歌词都背得下来。我在头脑中试着想了一下《浪迹萍踪》,居然全部记得,令人难以置信,那歌词本身倒是无聊透顶,但现在仍几乎可以脱口而出。年轻时的记忆力委实非同小可,无谓的东西竟记得这般一清二楚。
AndtheChinadoll
DowninoldHongKong
Waitsformyreturn①
①歌词大意:一个中国姑娘,彷徨在古旧的香港,等待我的归航。
同Talkingheads的歌的确大异其趣。时代不同了——Timeischanging。
我让雪一个人等在候机室里,自己去机场服务台取票。票钱可以事后再算,使用我的信用卡一起付了两人的票款。距登机时间还有一个小时,但票务员说可能推迟些。“有广播通知,请留意听。”她说,“现在视野还十分不理想。”
“天气能恢复?”我问。
“预报是这样说的,但不知要等几个小时。”她有些懒懒地回答。这也难怪,同样的话要重复两百多遍,放在谁身上大约都提不起兴致。
我回到雪等待的地方,告诉她雪还下个不停,飞机可能稍微误点。她漫不经心地撩了我一眼,样子像是说知道了,而没有吭声。
“情况如何还摸不准,行李就先不办理托运了。办完再退很麻烦的。”我说。
她做出像是说“听便”的神情,仍旧默不作声。
“只能在这里等了,尽管场所不很有趣。”我说,“午饭吃过了?”
她点点头。
“不去一下咖啡店?不喝点什么?咖啡、可可、红茶、果汁,什么都行。”我试着问。
她便做出不置可否的神情。感情表现相当丰富。
“那,走吧!”说着,我站起身,推起旅行箱,和她一起去咖啡店。店里很挤,人声嘈杂。看样子连一个航班都未准时起飞,人们无不显出疲惫的样子。我要了咖啡和三明治,算是午餐,雪喝着可可。
“在那宾馆住了几天?”我问。
“10天。”她略一沉吟,答道。
“母亲什么时候走的?”
她望着窗外的雪,半天才吐出个“3天前”,简直像在练习初级英语会话。
“学校放春假,一直?”
“没上学,一直。所以别管我。”说罢,从衣袋里掏出单放机,把耳机扣在耳朵上。
我把杯里剩下的咖啡喝光,拿起报纸。近来我总是惹女孩子不顺气,怎么回事呢?运气不佳?还是有什么更带根本性的原因?
恐怕仅仅是运气不佳所致,我得出结论。看罢报纸,从旅行包里取出福克纳的袖珍本小说《喧哗与骚动》读起来。福克纳和菲利浦-K.狄克的小说在神经感到某种疲劳的时候看上几页,便觉十分容易理解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,我都看这两人的小说,其他时候则几乎不看。这时间里,雪去了一次厕所,给单放机更换了一次电池。半个小时后,广播通知说飞往羽田的班机推迟4个小时起飞——要等天气好转。我叹了口气,暗暗叫苦:居然在这等地方等4个小时。
事已至此,别无良策,况且这点本来一开始就被提醒过。不过转念一想,想问题应该往前想,往积极方面想。Powerofpositing?Sinking。如此积极想了5分钟,脑海中倏然掠过一个念头。实行起来可能顺利也可能不顺利,但总比在这声音嘈杂、烟味儿呛人的地方呆呆枯坐强似百倍。于是我叫雪在此稍候,转身走到机场租借公司服务处,提出借小汽车一用。里面的女士当即为我办好手续,要借给的是辆皇冠牌车。我乘小型公交车,路上花5分钟赶到出租车办公处,领出皇冠的钥匙。这是一辆装有防滑轮胎的白色新车。我躬身进去,驱车返回机场。然后去咖啡店找到雪,提议用余下的3个小时去附近兜风。
“雪下成这模样,兜风不是什么也看不见?”她吃惊似的说,“再说到底去哪里呢?”
“哪里也不去,开车跑路就是。”我说,“可以用大音量听音乐,不是想听音乐吗?保准你听个够。一个劲儿听单放机,要把耳朵听坏的。”
她歪着头,似乎犹豫不决。我站起身,说声“走吧”,她便也起身跟出。
我扛起旅行箱,放到车后,随即在雪花飘舞的路上漫无目的地缓缓驱车前行。雪从挎包里取出磁带,放进车内音响,按动开关。戴维-鲍伊唱的《中国少女》,其次是菲尔-科林斯、“星船”、托马斯-德尔比、汤姆-彼特和伤心人、霍尔和奥兹、汤普森-茨茵兹、伊基-波普、香蕉女郎。一首接一首全是十几岁女孩儿喜欢听的音乐。“滚石”唱了《跳摇摆舞去》。“这支歌我知道。”我说,“过去由米拉库尔兹唱来着,斯莫基-罗宾逊和米拉库尔兹。那还是我十五六岁的时候。”
“呃。”雪显得兴味索然。
“走啊走啊去跳摇摆舞。”我随声唱道。
接下去是麦卡特尼和迈克尔-杰克逊唱的《说哟说哟快说哟》,车刷吃力地把窗上的雪叭嗒叭嗒扫落下去。车内很暖和。劳库劳尔听起来蛮舒服,就连迪伦也令人心神荡漾。我感到一阵身心舒展,不时地附和哼唱几句,在笔直的路上驱车前往。雪看上去情绪也有所好转。这盘90分钟的磁带听完,她目光落在我从租车处借来的磁带上:“那是什么?”我答说是“老歌”里的。在返回机场的路上用来听着消磨时间。“想听一下。”她说。
“不知你中意不中意,全是旧曲子。”
“无所谓,什么都行。这十多天听的全是同一盘带。”
于是我将磁带塞进去。首先是萨姆-库克的《美妙世界》——“管它什么历史,我几乎一无所知……”这支歌不错。萨姆,在我初中三年级时他遇枪击而死。接下去是巴迪-霍里的《男孩儿》,巴迪也死了,死于空难;波比-达林的《在海上》,波比也死了;“猫王”爱尔维斯的《猎狗》,爱尔维斯也死了,死于吸毒。都死了。再往下是查克。贝瑞唱的《甜蜜可爱的十六岁》,艾迪-克库拉西的《夏令布鲁斯》,埃瓦里兄弟的《起来哟,思齐》。
碰到我记得的部分,便随之哼唱。
“你还真记得不少。”雪钦佩似的说。
“那当然。过去我也和他同样喜欢听流行音乐。整天抱着收音机不放,攒零花钱去买唱片。摇滚乐——当时以为天底下再没有比它更美妙的东西了,一听就忘乎所以。”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也还听,还是有我喜欢的,但不至于倾心到背得下歌词的地步,不像过去那样激动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为什么呢?”
“告诉我。”雪说。
“大概是因为好的不多吧。”我说,“真正好的少之又少。真正好的不多,流行音乐也是。听一个小时收音机至多能听到一支好的。其余统统是大批量生产的垃圾。但过去可设想得这样认真,听什么都觉得开心。年轻,时间多的是,又没谈恋爱。哪怕再无聊的东西,再细小的事体,都可以用来寄托自己颤抖的心灵和情思。我说的你可明白?”
“多多少少。”
迪尔-布易金茨的《跟我一起来》响起旋律,我跟着唱了一会。“挺无聊吧?”我问。
“不,还可以。”她说。
“还可以。”我重复道。
“现在还没谈恋爱?”雪问。
我认真思考片刻。“这问题很难回答。”我说,“你有喜欢的男孩子?”
“没有,”她说,“讨厌的家伙倒多得躲都躲不及。”
“心情可以理解。”我说。
“还是听音乐开心。”
“这心情也可理解。”
“真的理解?”说着,雪眯缝起眼睛,怀疑地看着我。
“真的理解。”我说,“人们称之为逃避行为。那也无所谓,由人们说去好了。我的人生是我的,你的人生是你的。只要你清楚自己在寻求什么,那就尽管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。别人怎么说与你无关。那样的家伙干脆喂大鳄鱼去好了。过去在你这样年纪的时候我就这样想,现在也还是这样认为,或许因为我作为一个人还没有成熟,要不然就是我永远正确。我弄不明白,百思不得其解。”
基米-吉尔曼唱起《甜蜜蜜的小屋》。我从唇间吹着口哨,驱车前行。路的左侧,雪白的原野横无涯际。“小小木造咖啡屋,蒸馏咖啡香如故。”——一支好歌。1964年。
“喔,”雪说,“你好像有点与众不同,别人不这样说?”
“哪里。”我否定道。
“结婚了?”
“一次。”
“离了?”
“嗯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她离家跑了。”
“真的,这?”
“真的。看中了别的男人,就一起跑到别的地方去了。”
“可怜。”她说。
“谢谢。”
“不过,你太太的心情似乎可以理解。”
“怎么个理解法儿?”我问。
她耸耸肩,没有回答。我其实也并非想听。
“嗯,吃口香糖?”雪问。
“谢谢。可我不要。”
我们关系稍有改善,一块儿唱起“沙滩男孩”的《冲浪USA》。挑简单的唱,如“inside-outside-U.S.A”等,但很惬意。还一起唱了《救救我,琳达》。我还不至于百无一能,不至于是斯克尔基老大爷。这时间里,雪花渐渐由大变小。我开回机场,把车钥匙还给租借服务处,然后把行李办了托运,30分钟后登上机舱。飞机总共晚了5个小时才起飞。起飞不久,雪便睡过去了。她的睡相十分姣好妩媚,仿佛用现实中所没有的材料制成的一座精美雕像,只消稍微用力一碰便会毁于瞬间——她属于这种类型的美。空姐来送饮料时,看见她这副睡相,露出似乎十分诧异的神色,并朝我莞尔一笑。我也笑了笑,要了一杯掺有汽水的杜松子酒,边喝边想喜喜,在脑海里反反复复地推出她同五反田在床上拥抱的场面。摄影机来回推拉,喜喜置身其中。“你这是怎么了?”她说。
“你这是怎么了?”——思考发出回声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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